广东省市政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评审管理办法

来源: 本站 作者: gdszadmin 发布时间: 2021-07-01 15:06:28 浏览次数: 369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推动企业深化全面质量管理,引导企业开发科学技术人力资源,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实现全员参与质量改进,为企业的发展充分发挥作用,取得更大绩效,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务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委员会、中国质量管理协会联合发出的国经贸[1997]147号文“印发《关于推进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意见》的通知”精神及中国质量协会发布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广东省市政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活动由我会组织会员单位开展,每年一次。

2.广东省市政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的评选原则:坚持优中选优、高标准、严要求,公平竞争。

3.广东省市政工程优秀QC小组评选和发表的目的:为了规范我省市政工程QC小组活动,给广大会员单位和施工企业提供一个互相交流和学习QC小组活动经验的平台,为QC小组活动成果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树标杆找学习对象,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中国市政工程协会,从而达到推动我省市政工程QC小组活动广泛开展的目的。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市政行业“广东省市政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评审。

第三条  由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组织成立QC评审专业委员会(简称QC评审专委会)对广东省市政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评选、审定。

第四条  经QC评审专委会评选、审定后,被评审为当年广东省市政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的小组,为当年广东省市政工程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同时:

1.由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表彰和颁发证书。

2.我协会对评审符合条件的优秀QC小组进行表彰,符合全国市政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推荐条件的,由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择优推荐上报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和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3、各评审小组推荐QC小组优秀发布人1个(或1组)。

4、如果不参加我协会成果发表会的QC成果,不予推荐申报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和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第二章  组织和评审

第五条  广东省市政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评审推荐管理机构是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QC评审专业委员会由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专家库QC诊断师产生组成。

第六条  广东省市政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诊断师应具备的条件:

1.熟悉质量政策、法规、理论和方法;

2.有3年以上QC小组活动经历或QC小组活动推进工作经历;

3.具有诚实正直、踏实严谨的工作作风;

4.具有谦虚冷静、尊重他人的工作态度;

5.具有客观公正、廉洁无私的职业道德;

6.具有较强的理解能力及口头和书面的表达能力;

7.具有较强的调查、分析、判断、归纳能力;

8.熟识一门或一门以上的专业知识。

第七条  广东省市政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每年3月进行材料评审,4月初进行发表评审。

第八条  广东省市政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评审分材料评审、会场发表评审。

1.材料评审:由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组织QC评审专业委员会有诊断师资格的评审员按标准进行评审,并由材料评审专家推荐发表的QC成果名单;

2.会场发表评审:由具有QC小组活动诊断师资格的评审员按标准进行评审。

第三章  申报条件及标准

第九条  广东省市政工程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评审标准采用中国质量协会制定的中国质量协会团体标准《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

第十条  开展QC小组活动要根据本岗位、本工作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依据质量管理基本理论,按照QC小组活动程序,运用质量管理统计方法开展活动,解决课题,完成小组活动目标。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围绕企业方针、目标及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其经验有普遍推广意义。

2. 注重全员参与、活动过程和活动结果,并有创新,注重工具方法的应用。

3. 坚持学习、实践并传播QC小组活动知识、经验和有关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技能和管理水平。

4. 重视小组现场活动记录和凭证。

5. 注重小组成果的交流、分享与转化。

第十一条  申报QC小组应在每年3月中旬向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提交如下资料:

(一)纸质资料

1.《广东省市政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申报表》(一式两份原件);

(二)电子资料

1.QC小组成果材料;

2.成果材料发布课件。

第四章   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  凡获广东省市政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称号的小组,本协会网上公布,并择优推荐到中国市政工程协会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参加QC小组成果活动。

第十三条  对弄虚作假或抄袭套用他人成果的小组及骗取荣誉者,经查实后,取消其荣誉,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申报单位警示或三年内不得申报广东省市政工程建设优秀QC 小组。

第十四条  广东省市政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评审委员会专家及有关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对违反相关规定者,将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将其从专家库内除名。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自执行日起原使用的2015年版同时废止

 

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    

2020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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