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适应行业发展及广大会员单位的需求,我会将自2021年起分批次统一受理和组织开展市政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受理和组织鉴定时间
1.受理时间:第一批:2021年1月8日-15日;
第二批:2月22日-3月5日;
第三批:3月29日-4月9日;
第四批:9月 6日-17日;
第五批:10月8日-17日;
第六批:11月15日-26日。
2.鉴定时间:第一批:2021年1月18日-2月5日;
第二批:3月1日-12日;
第三批:4月12日-23日;
第四批:9月20日- 30日;
第五批:10月18日-29日;
第六批:11月29日-12月10日。
请计划申报我会科学技术奖的会员单位提前做好成果鉴定资料准备。
二、鉴定需提交材料
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
2.鉴定材料一式一份;
3.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申请表采用简单装订方式,其他材料整体合并编码并胶装,所有材料盖章后彩色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与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纸质材料提交到协会秘书处。
填报和提交的申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和鉴定评价。
三、其他
鉴定资料要求和鉴定条件,请看《科技成果鉴定要求》(见附件3)和《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4)按要求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辉荣
联系电话:020-83373351、83335747
邮 箱:298053757@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广东方志馆A座12楼1203省市政协会秘书处
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
2021年1月7日